永济市检察院与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跨省共建
来源: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9-08 10:11

为进一步抓实“三个管理”,探索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9月4日,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在福建晋江举行了共建协议签订活动。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龙,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雷平出席活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张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和基层指导处处长洪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小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樊海刚,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原明琦到场指导。福建、山西三级检察机关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共建活动。活动由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加贺主持。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婉萍宣读共建协议。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龙与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雷平共同签署共建协议书。

王文龙表示,晋江与山西有着深厚的渊源,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共建,是一件大事、喜事。两院共建之后,将常态化开展交流、学习、协作,希望双方能够让这次跨省的合作成为跨区域检察协作的典范,为检察队伍的建设贡献“晋永经验”。

黄雷平指出,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与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的共建得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在上级院的推动和指导下,才有了两院的共建。下一步,希望两院共同将战略合作协议落到实处,经验互鉴,优势互补,以最大的诚意、最实的举措推进共建工作。

张华强调,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与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的共建,意义重大。两院要打破地域壁垒,构建常态化的学习交流机制。要紧盯自己的短板弱项,从对方的经验中找到答案,将对方的经验化为己用。希望两院的共建能够做到高站位、大格局,让两院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今后,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与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共建为契机,携手共进、开拓创新,在合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把共建合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
通讯员:马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