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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领学+案例剖析+实务研讨

来源: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9-17 09:49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最新意见解读与探讨

为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与河津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和刑警大队业务骨干共同学习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高《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有效厘清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关联犯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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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采取“原文领学+案例剖析+实务研讨”的模式,以近期办理存在争议的两起案件为切入点,围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别,特别是对“刷脸”、转账行为的准确界定,就“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强制措施的运用、行刑反向衔接等关键问题展开了分析,以学习促办案,以办案深学习,通过思想碰撞与经验互鉴,进一步厘清办案思路,提升了办案能力。

此次联合学习座谈有助于办案人员明晰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强劲动能。下一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意见》和《解释》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维护河津社会秩序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通讯员:张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