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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院在新绛县组织开展重罪案件庭审观摩及跟庭评议活动

来源: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9-26 09: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水平,9月24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在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重罪案件庭审观摩及跟庭评议活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江华全程参加并作讲话。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华锋,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华兵及省院二部相关人员和各市、分院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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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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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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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华兵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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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议选取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卫某某、郭某某非法制造、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讯问,并结合案件特点,运用PPT多媒体方式进行分组示证,全面清晰地展示证据、指控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充分阐释了本案的犯罪构成、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在阐述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的同时,开展法庭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集中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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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随即组织开展集中评议。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案庭前准备充分,法律文书规范,出庭公诉思路清晰,公诉意见客观全面,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效果良好。同时,针对法律文书制作、讯问技巧、庭审应变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姚江华在听取大家的评议后对此次庭审评议活动效果给予肯定,并就提升检察机关出庭能力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升出庭能力的实战意义与实践要求;二要聚焦高质效办案,精准把握提升出庭能力的核心关键与努力方向;三要强化实战练兵,着力构建提升出庭能力的长效机制与建设平台,为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更优的检察力量。

李华锋作评议总结时对出庭公诉人案件把控能力、讯问答辩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同时围绕庭前会议、法庭调查顺序、庭审节奏、被告人之间关系、辩论策略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强调要以此次庭审评议为契机,将“三个善于”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重罪检察工作质效。

本次庭审评议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亦是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岗位练兵的有力举措。下一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庭审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岗位练兵的形式与内容,强化检察人员履职办案的综合能力,以优质的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法治权威。

通讯员:马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