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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法院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来源:平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1-15 10:28

为进一步提升干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运用水平,1月13日,平陆县人民法院特邀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一级调研员荆世星就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授课,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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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世星以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为支撑,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背景与核心要义,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征、职能及登记管理,成员的权利行使与身份确认、退出及丧失情形,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及法律责任三个维度展开了系统讲解。同时,他聚焦该法在司法适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生动阐释与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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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授课逻辑严密、条理清晰,既有理论层面的深度解读,又有实践层面的案例剖析,内容丰富翔实,讲解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指导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既是一次业务能力的“集中充电”,更是一次思想认识的“拔节提升”。通过学习,有效填补了自身在农村集体经济领域的知识短板,为今后依法高效审理相关案件、精准把握裁判尺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后平陆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平法大讲堂”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切实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为促进平陆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讯员: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