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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法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来源:稷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3-26 09:42

3月23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召开2026年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萍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唐登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诫勉工作办法》的通知,省委、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等重要内容,同时,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为法院工作指明方向、提供遵循,全院要统一思想行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法院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以改革思维和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

会议要求,全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对照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坚决纠治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让干警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同时,要高度重视对 “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层层压实管党治院责任。

会议强调,全院要以学习统一思想,将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坚持政治引领,聚焦公正与效率提升审判质效;强化正风肃纪,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司法业绩。

通讯员:韩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