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治 >

稷山交警:进校园讲好“开学第一课”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2-27 10:38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韩晓娟)2月26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民辅警走进辖区红缨幼儿园,开展春季“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知识体验课,受到全校师生及家长好评。

1709002133425694.jpg

1709002172473035.jpg

  民辅警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课件和看图学安全、有奖提问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小朋友们讲解走路、骑车、乘车等方面应注意的交通安全常识,告诉孩子们交通风险在哪里,哪些行为是危险的,在小朋友们心中种下交通安全的种子,自觉做到守规则、讲文明、知危险、懂礼让。

1709002192703678.jpg

1709002212329064.jpg

  在学校操场上,民辅警利用警车作为道具,为孩子们讲解了车辆盲区的含义及车辆盲区的位置,并引导孩子坐在驾驶位置,观察“躲”在车辆盲区的同学,体验车辆盲区的危险性。通过开展交通安全体育课活动,有效提升了孩子们“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防范能力,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1709002234173869.jpg

1709002256558216.jpg

  期间,孩子们积极回答提问,踊跃参加体验课活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交通安全知识,民辅警还为孩子们发放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和各种宣传资料,号召孩子们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员,监督好自己的家人,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良好效果。

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

学生出行需注意

步行篇

走路要集中注意力,不做“低头族”;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过街设施;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得翻越隔离护栏。

1709002445610577.jpg

乘车篇

乘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坐稳扶好;不要在车内嬉戏打闹,以免影响司机正常驾驶。

1709002498963904.jpg

骑行篇

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骑行,谨遵交规。

1709002529755756.jpg

家长接送需注意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1709002584974055.jpg

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家长及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需做到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行,远离大型车辆盲区。

1709002614770883.jpg

驾驶汽车接送孩子时,要确保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并为儿童配备合适的安全座椅;接送孩子时请将车辆有序停放,避免影响正常交通;特别注意上下车的安全,谨防“开门杀”事故。

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安全教育

1709002649277133.png

家长要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教育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日常出行时,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正确榜样,与孩子共同践行文明交通。

开开心心上学去

平平安安回家来

让我们一起

“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

共建共享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