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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与“税务蓝”共护“生态绿”

来源: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11-19 09:58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发挥税收杠杆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调节作用,近日,新绛县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新绛县税务局联合召开了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专项整治磋商会议,通过数据共享、协同发力,实现“检察蓝”与“税务蓝”共护“生态绿”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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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税务局工作人员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关于施工扬尘环保税的征管政策;详细介绍了日常征管流程,包括企业申报、税源监控、风险预警及后续核查等环节,强调通过“以税控污”倒逼企业落实环保责任。

检察院与税务局达成以下工作共识:一是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打通行政审批、住建、环保等部门信息壁垒,及时确定施工扬尘环保税纳税主体范围;二是开展专项核查行动,重点核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与工程实际开工时间、竣工验收时间、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的匹配性;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对恶意逃避缴纳环保税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此次磋商会议创新形成了“检察监督+税务征管+部门协同”的闭环治理模式。县税务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保税征管制度,强化大数据比对分析,推动形成“源头防控、过程监控、末端治理”的全链条监管体系,让环保税真正成为守护蓝天的“绿色利器”。

今后,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税务”协作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成“1+1>2”的治理效能,为建设美丽新绛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郭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