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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污染环境案件

来源:临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2-03 10:05

1月27日,临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邵某、张某某、孔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并邀请乡镇和社区共80余名基层代表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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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邵某、张某某、孔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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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涉案危险废物的数量、运输与倾倒过程、危害后果,以及各被告人的主观过错、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核心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全面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审判人员严谨公正,控辩双方履职尽责,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仔细聆听,直观感受了司法公正的严谨性,深刻认识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严重危害。各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均表示忏悔,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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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既是临猗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化“千人百法下基层”活动、开展农村生态法治宣传的有力举措。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形式,向参与旁听的基层代表普及了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更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让大家直观了解到污染环境犯罪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对规范相关行业经营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污染环境行为、守护农村生态家园具有重要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李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