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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乡法庭深入辖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活动

来源:永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7-31 10:54

为切实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新法在乡村落地生根,近日,永济市人民法院虞乡人民法庭干警深入辖区屯里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宣传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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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法院干警对立法背景、亮点特色进行了介绍,针对与村民权益息息相关的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重点讲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权利义务及权益保障等内容,引导村民正确理解法律、依法维护权益。现场气氛热烈,村民代表结合村情实际积极提问互动。

宣讲结束后,法庭干警随即开展“零距离”法律咨询服务。

“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朋友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借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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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提出的常见法律困惑,干警逐一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并结合审判实务给出风险防范建议,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通过“座谈+答疑”的形式,既加深了群众对新法的理解,也回应了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今后,永济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

通讯员:孟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