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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交警精准宣传消隐患

来源:稷山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7-22 16:18

  “农用三轮车是载货的,不是载人的,违法载人是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

  7月20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部署宣传警力,来到辖区交通事故发生地农村地区,通过展出事故案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方式,给农村群众讲解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通过例举身边的新近事故案列,采取以案说法形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讲解交通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警示教育广大农村群众出行时一定要自觉抵制各类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在乡村道路和农村路段,民警边发放宣传资料,边告诫他们一定要汲取交通事故教训,抛弃侥幸心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出行,切不可因一时之错,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可挽回的悔恨。

  在清河镇某路段,民警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座位上坐着三个人,其中有一个5岁左右的孩子,三个人同时坐在驾驶位置上,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询问他们去哪里,他们说去附近的村里,只有二里路,虽然路途并不远,但民警告诉他,安全是最近的路。随后给他们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让车上带孩子的妇女和孩子下了车,纠正了其不安全驾驶行为。

  宣传中,民警发现一位年约60旬的电动车驾驶人边吸着烟,不戴头盔驾驶着车辆过来,民警急忙将其拦停,告诉他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宣讲“一盔一带”安全常识。驾驶人听后急忙把嘴里含的烟扔在地上,激动地告诉民警:“谢谢你了,你说得很对,你的话对我很有教育意义,你们都是为我们好。”

  附近村民听到交警队在宣传时,都纷纷过来索取宣传资料,民警借机展出事故案例图片版面,向群众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诉他们不但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还要告诉家里的孩子和邻居们,都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深入农村地区,开展精准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增长了他们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受到广大村民的喜爱,宣传活动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