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平安 >

运城公安重拳出击 多名网上在逃人员落网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9-06 15:19

  自今年以来,运城公安立足公安职能、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不断加大对在逃人员的抓捕力度。近日,追逃民警通过连续奋战成功抓获2名、规劝3名网上在逃人员。

1.jpg

  8月22日,稷山县公安局民警经过实地走访和蹲点守候,在稷山县城某出租房内将上网在逃人员梁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男,30岁)于8月16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上网追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移交办案单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jpg

  8月24日,绛县公安局民警成功敦促一名省督逃犯投案自首。经查:2019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石某某(男,25岁,广西平南县人)通过介绍朋友办理银行卡三件套转交其上线,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继而从中获取利润,被绛县公安局上网追逃。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民警专程赶往广西平南县,深入石某某家中对其家属进行耐心劝导,摆事实、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极力敦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法律压力和政策感召下,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于8月24日来到绛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jpg

  8月27日,永济市公安局民警在获悉网上在逃人员王某某逃匿至陕西打工的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快速确定王某某的踪迹,经过连续奋战,于当天20时许将网上在逃人员王某某抓获归案。经查,2020年12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永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判决后,王某某拒不到案,被永济市人民法院上网追逃。

  8月30日,在逃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到永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因“碰瓷”敲诈勒索被永济市公安局上网追逃,投案自首后,该闫如实交代了实施“碰瓷”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jpg

  8月27日,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永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查,2020年11月16日张某某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永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因拒不到案执行被永济市人民法院上网追逃。

警方提醒

对隐瞒、包庇、窝藏在逃人员,为在逃人员逃避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