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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公安紧盯民生持续攻坚 接连破获多起盗窃案件

来源:运城公安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1-10 10:0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运城公安坚持快出警、快侦破、快追赃、快挽损,成功破获多起民生案件,有效的震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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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在打击盗窃电动车专班的分析研判下,经过连续两天的追踪,在高家垣某公寓一举抓获涉嫌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并于同日23时许,抓获涉嫌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当场扣押涉案电动车8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自2021年9月21日以来,在凌晨时分步行窜至高家垣、沃尔玛、中心医院等地多次盗窃电动车,得手后,立即将电动车卖给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所得赃款挥霍一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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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永济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姚女士报警称,8月2日下午4时许,其回到家中发现一陌生男子藏匿于卧室,随即出门呼救,男子趁机逃走。事后姚女士清点家中财物,发现被盗现金100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有多次盗窃前科的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循线追踪,于11月1日晚9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罗某对其所犯实事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永济市公安局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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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10时许,闻喜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闻喜县某学校后院车棚内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很快锁定王某有作案嫌疑。11月6日,民警将违法行为人王某成功抓获,并从其家中将盗窃的电动车追回。经讯问,该王对其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闻喜县公安局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