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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公安重拳出击 禁毒战线屡获战果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2-27 11:05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康燕)毒品,不仅给人身体造成“不可逆”损害,而且还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治安。近日,在绛县公安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下,全局民警严格落实打、防、管、控措施,深化涉毒严打整治,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全力以赴遏制毒品渗透,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禁毒大队强戒一名吸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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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绛县吸毒人员排查收戒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和因毒品引发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近期,绛县公安局禁毒民警对全县吸毒人员进行了一次抄底式大清查,并于12月21日成功抓获一名吸毒人员。

经查:李某某,男,现年39岁,绛县人,2020年10月,因吸食毒品冰毒被绛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责令社区戒毒。但其不思悔改,在社区戒毒期间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仍然吸食毒品冰毒,系吸毒成瘾严重行为。

目前,吸毒人员李某某已被绛县公安局决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现已送往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

大交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吸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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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在大交派出所的大力宣传下,群众匿名举报:王某某有吸毒行为。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王某某住处将其传唤至大交派出所,经现场尿液检测,其结果呈阳性,王某某(男,现年43岁,绛县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但面对民警的讯问,答非所问,掩饰本人的吸毒违法行为,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王某某对吸食冰毒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之规定,对王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卫庄派查处一起吸食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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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卫庄派出所民警通过基础工作、走访调查,成功查处一起吸食毒品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现年30岁,绛县人,经对其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张某某对其吸食毒品行为供认不讳。同时,查获吸食工具一套和少量毒品。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