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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公安局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4-12 15:51

永济市公安局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


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然而极少数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风险。对干扰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近期,永济市公安局查处多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后,又连续查处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案例一:

4月9日,永济市公安局接到线索称有人违规渡河。永济市公安局迅速联合蒲州镇政府防疫部门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在黄河滩边将违规驾驶自制铁皮船渡河的齐某某控制。经核查,齐某某明知本市对外省入晋人员管控政策,为躲避疫情检查、管控,多次和其妻子驾驶自制铁皮船到黄河对岸的陕西省大荔县运送物品,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

齐某某及其妻子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擅自驾驶自制铁皮船违规跨省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永济市公安局依法对齐某某及齐某某妻子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二:

4月9日,永济市公安局接到永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有疑似健康码红码人员驾车在永济市蒲州镇活动。永济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部署治安、网安、图侦、技侦、交管大队、派出所及所有公路卡口立即对相关车辆和人员进行布控拦截;同时蒲州派出所迅速启动“警网融合”社区管控模式,驻村辅警和网格员沿嫌疑车辆行驶路线,对村庄、田地、黄河滩涂等进行排查。最终,在吴某经营的化肥超市里将吴某、李某控制。经核查,吴某和李某某健康码为黄码。

经查,吴某、李某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明知其健康码为黄码的情况下,不按相关规定向社区报备,也不按规定执行管控措施,随意外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永济市公安局依法对吴某、李某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永济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