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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千里破骗局,分秒必争擒蟊贼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6-04 09:57

小案连民心,破案为民生

运城公安

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

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

集中攻坚 持续发力

连续快侦快破多起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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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站台 “手机猎手” 终落网

  5月27日,盐湖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孙某某报案,称其在公交车站手机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视频排查追踪,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破获多起盗窃手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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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2025年5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54岁,盐湖区人,有多次盗窃前科)在盐湖区中心汽车站公交站台将被害人孙某某挎包内的手机盗走。另查明,2025年1月26日,张某某在盐湖区黄河世纪广场将被害人张某的手机盗走;2024年12月27日,在盐湖区中心汽车站公交车站台将被害人马某某口袋内的手机盗走。到案后,张某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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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用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盐湖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虚构 “木材王国”终陷法网

  3月12日,垣曲县公安局接辖区居民郭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做木材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诈骗54588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过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5月27日,民警日夜兼程赶赴四川,在四川绵阳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一举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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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5岁,四川人)以做木材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被害人借取钱款并承诺偿还,后又以木材损坏、偿还信用卡、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共计54588元。到案后,李某对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垣曲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主” 电动车的 “极速救援”

  5月28日12时许,临猗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薛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门口的电动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调取周边的视频资料,追踪摸排,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吕某。在掌握关键线索后,民警迅速出击,将吕某抓获,现场找到被盗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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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违法嫌疑人吕某生活拮据,整天游手好闲,便产生盗窃的想法,看到某小区路边未拔钥匙的电动车便将其盗走。到案后,吕某对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已被临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通讯员: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