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聚焦 > 执法现场 >

“明天还,后天还” 强制拘传“马上还”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6-20 10:32

盐湖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执行“飓风行动”第五季

近日,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司法警察大队紧密配合,运用强制拘传措施顺利执行和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执行措施的强大震慑力,当场履行36000元案款,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750386866760949.jpg

据悉,原告胡某与被告刘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胡某10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刘某名下多张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并查询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财产情况,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多次联系刘某,但刘某始终拒接电话、不回信息,妄图躲避执行。

“法官,我找到刘某了,我一直跟着他,你们快过来!”在接到申请执行人胡某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与法警火速出击、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我最近没钱,马上还不上”。被拘传后,刘某仍是心存侥幸、哭穷卖惨,表示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准备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刘某慌了神,立即端正态度,主动与胡某达成和解,当场履行36000元,剩余案款承诺分期履行。

下一步,盐湖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执行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