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展锋芒 新城派出所快侦快破两起民生案件
来源:垣曲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8-28 10:28
垣曲县公安局
坚持以快侦快破民生案件为抓手
持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2025年6月至8月,新城派出所陆续接群众报警称:车内财物被盗。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大量调取监控视频,摸排走访,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藏匿位置。8月12日,民警在一台球厅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运城垣曲人)、任某某(男,运城垣曲人)、李某某(男,运城垣曲人)、于某某(男,运城垣曲人)成功抓获,8月26日在安头新村附近将胡某某(男,运城垣曲人)成功抓获。
经查,7月25日凌晨2时左右,任某某、李某某、杨某某、于某某、胡某某5个人驾驶两辆小黄车在县城区域内拉车门盗窃。5人行至喜满客宾馆附近从一辆丰田车内盗窃现金2000元、黄鹤楼1916香烟两条、小茅台两瓶并将现金进行平分。后又用同样的手法在刘张村、大礼堂等地实施拉车门盗窃,将盗得的香烟、现金等平分。
经讯问,杨某某等人对自己拉车门盗窃并用于个人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5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2025年7月至8月,新城派出所陆续接群众报警称:手机被他人抢走。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几起案件嫌疑人为同一人,经家人、民警为其做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运城垣曲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周某某在森林公园通过强拿硬要的方式拿走了王某某的手机并卖得2800元,后又将手机买回来赔给王某某;7月12日,周某某在滨河公园再次通过强拿硬要的方式拿走了刘某某的手机,卖得2400元,事后周某某母亲赔给对方3400元;8月3日,在一杆台球厅南面胡同里,周某某拿走了台某某和王某某的手机,分别卖得4500元和6000元;8月9日,周某某再次拿走了武某某的手机,卖得1600元。
经讯问,周某某对其强拿硬要他人手机并变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通讯员:安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