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击!运城公安连破多起民生案件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9-17 10:01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总有人不愿自食其力
妄想不劳而获
殊不知一念之差
便步步走错
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近日, 运城公安连破多起民生案件,抓获嫌疑人7名。
炫富“导航” 招贼入室!
垣曲公安破获两起入室盗窃案
8月5日,垣曲县公安局接群众姚某报案,称其办公室保险柜被盗,内有黄金、手表等贵重物品,总价值约20余万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视频资料,逐一排查、分析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身份,并辗转河南新密、洛阳、汝州多地,于8月30日在汝州警方的配合下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通过进一步工作,于9月5日又将另一嫌疑人呼某某抓获。
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呼某某在浏览短视频时发现受害人所发视频中出现保险柜,且留意到视频中保险柜上方窗户未关闭。二人遂心生贪念,结伙窜至垣曲县城,根据视频定位信息导航至案发现场,翻窗入室盗走保险柜,后使用暴力手段砸开柜体,将柜内黄金、手表等财物洗劫一空。得手后,二人并未收手,又窜至垣曲县城南,采用暴力方式闯入一家快餐店,盗取现金1800余元。随后返回河南省汝州市,将盗窃所得的财物销赃变现7.59万元,所得赃款分赃后用于消费挥霍。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呼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轻轻一“拉” 铁定被抓!
盐湖公安打掉一个“拉车门”盗窃团伙
9月4日,盐湖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放在轿车内的两万元现金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研判,走访摸排,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于9月6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将四名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抓获。
经查,9月4日下午,违法嫌疑人罗某某、张某某、巨某某、许某某四人结伙流窜至盐湖区某小区附近,通过随机“拉车门”方式盗取车内现金两万余元。得手后,四人于当晚逃匿至河南省洛阳市城区,并将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另查明,该四人在稷山县以同样方式盗窃车内现金一千元。

目前,已追回部分被盗财物五千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名为“租赁”,实为“诈骗”!
绛县公安破获两起租赁挖机诈骗案
9月8日,绛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燕某某、李某某报案称,一名男子以“承包工程”需要工程机械为由,租赁了二人的两台挖掘机后,擅自将设备抵押。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分析研判,快速掌握嫌疑人活动轨迹、身份特征等信息,最终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5岁,绛县人)因欠下大量外债且无偿还能力,在知晓李某某、晓燕某某有挖掘机后,便萌生抵押挖掘机变现偿还外债的念头。8月份,王某某虚构“承包工程”的事实,以每月高额租赁费为诱饵,先后将李某某和燕某某的360型、60型挖掘机骗走。得手后,王某某在两名受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台机械抵押,非法获利5万余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外债。经讯问,王某某对诈骗受害人挖掘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盗”此为止,伸手必被抓
运城公安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各类侵财性违法犯罪
也提醒广大群众
要提高防盗意识
加强对财物的保管
遇到违法犯罪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通讯员: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