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不大胆子不小 屡教不改终受处罚
来源:盐湖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1-19 10:24
“年龄小”“不满16周岁”
是不是就可以
不承担法律后果?
年龄绝不是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法律面前没有“免罚金牌”

1月16日,盐湖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此次处罚不仅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敲响了法治警钟,也向社会再次传递出明确信号:法律面前没有“免罚金牌”,任何年龄都不是触碰法律底线的借口。
1月14日17时许,北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的手机在某台球厅内被人拿走,且该手机电话卡因涉诈已被停机。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台球厅及周边监控视频,民警很快梳理出涉案人员线索,并锁定了盗窃手机的违法嫌疑人。经过连续走访摸排,1月16日,办案民警在某洗浴中心将违法行为人吕某瑞成功抓获。
经查,1月11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吕某瑞(男,15岁,盐湖区人)邀约吉某、刘某前往台球厅。期间,吉某在未经刘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手机拿走。此后,吕某瑞与吉某、康某合谋将手机变卖牟利,并对所得赃款进行了瓜分。

鉴于吕某瑞在一年内多次违法、屡教不改,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目前,其余两名涉案人员正在全力追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