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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运城政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8-11 11:16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形态、新特征、新规律,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犯罪,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社会大局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软暴力催收:为索取债务,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通过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故意制造矛盾纠纷,采取集体上访、围堵工地、阻挠施工、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五)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借机向对方勒索赔偿,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团伙。

(六)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纠缠、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七)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八)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九)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十)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以及上述十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外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利用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通过公安部、国家信访局、省级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以及电信网络、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的投诉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三)市级举报方式。

1.运城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359-2660150(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举报邮箱:ycsshb2660150@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山西省运城市0069号邮政信箱(邮编:044000)

2.运城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59-2690401

举报邮箱:ycsgajshb@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货场西路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044000)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级扫黑办或公安机关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所有举报线索、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运城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