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说法 >

平陆法院:三天执结涉企案 “绿色通道”显实效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3-03-21 08:38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杨云)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陆县人民法院为企业开辟涉诉纠纷“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日前,平陆县人民法院对运城某租赁公司与运城某房产公司、陕西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启动快执程序,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3个工作日,高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溯

  据悉,运城某租赁公司与陕西某建筑公司于2018年6月签订建筑机具租赁合同,约定向其提供钢管、扣件等工程建筑所需物资,用于承建运城某房产公司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运城某租赁公司与运城某房产公司、陕西某建筑公司于2019年9月签订《抵房协议书》,将运城某房产公司的一套房屋作价转让给运城某租赁公司,用于抵顶债务。因疫情等种种原因,该房屋迟迟未办理过户,运城某租赁公司于2022年8月将运城某房产公司、陕西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经一审判决,二审(2022年12月28日)维持原判后,因运城某房产公司、陕西某建筑公司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23年1月30日,原告运城某租赁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及结果

  收到立案申请后,平陆县人民法院立即予以立案,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冻结其账户资金,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同为企业,如按照执行程序冻结、扣划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虽然能够结案,但不能均衡地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便及时联系被执行人,向他们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建议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于2月1日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平陆县人民法院当日便解除了对二公司银行账户及账户内存款的冻结。至此,该起涉企诉讼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企业表示:“真是没想到3天就执结到位了,法院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典型意义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思想,在接手案件后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处,缩短执行周期,加快执行进度,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下一步,平陆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快执的优势,让涉企案件及时进入“绿色通道”,坐上“快车道”,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努力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