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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不联系 执行员“传话”解困局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3-04 10:2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范洁)离婚后不再联系,因孩子的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而身居两地的双方当事人不愿意通话。近期以来,芮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化身“传话筒”,核对上百条账单流水,通过100余分钟通话、200多条微信记录厘清数额、促使完全履行,终于使案件妥善解决。

  基本案情

  姬某与宋某于2015年离婚,达成调解协议:婚后所生女儿小宋随姬某生活,宋某承担孩子至18周岁之前的抚养费共计10万元,于调解书生效当日付3万元,剩余款分别在2016年4月1日前、2017年4月1日前、2018年4月1日前付2万元、2万元、3万元,宋某对小宋随时享有探视权。2023年12月,姬某以宋某未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为由,向芮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宋某支付剩余抚养费3.5万元。

  解纷过程

  在执行中,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宋某名下账户有存款,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由于宋某不在本地,执行员电话联系后,通过微信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某表示,其已支付7.5万元,仅剩余2.5万元未支付,并且已经与孩子沟通约定每年支付1万元,直接转到留给孩子的银行卡中,现在孩子持有的银行卡中仍有余额一万余元,而且姬某也没有表示过不同意见。

  执行员又与姬某(现居本省外市)电话联系,姬某表示离婚后双方已经长时间未联络,并不知晓宋某已向孩子持有的银行卡中支付部分抚养费,也不知道宋某与孩子的约定,而且孩子持有的该银行卡现在已经找不到了,无法核对。

  由于双方对已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产生了分歧,而且不愿意与对方联系沟通此事,更不愿意见面,担心交流起来引发其他矛盾。为了帮助双方算清这笔账,及时让抚养费到位,执行员把“如我在执”的为民理念贯穿于工作中,调取该银行卡2015年至2023年的账单明细,发现八年间除了年费、利息等外仍有上百条账单流水,执行员分别与双方电话、微信沟通,对每笔款进行确认、核算,查明姬某从该卡取走共计3.63万元。查清实情后,由于该卡仍在宋某名下,而姬某无法找到该卡,现由宋某将该银行卡注销,并将存款取出,核算后将剩余款项履行到位。经核算,自调解协议生效后,姬某实际领取抚养费6.63万元,与应支付抚养费数额相差3.37万元,双方对该金额无异议。最终,宋某通过执行员一次性将3.37万元交付给姬某,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典型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孩子抚养费不及时履行,有一部分是由于双方“不再联系”导致的。不联系、不沟通、不见面,有些是因为心中仍有隔阂,有些是为了阻止、躲避另一方的正常探望,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抚养费无法正常履行,甚至会剥夺了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是不可取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除了按时给付抚养费,还有权关心、看望和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情况。面对关于孩子的问题时,希望双方慎重对待,莫让“不再联系”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