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守红线,高利法律不保护!
来源:夏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3-23 10:08
亲戚朋友间互相周转本是暖心之举,但一旦没把握好尺度,就可能变成闹上法庭的烦心事。今天,我们就通过夏县人民法院王淑丽法官刚刚审结的郭某诉王某、柴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来聊聊民间借贷里那些容易踩坑的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百万借款,竟倒欠“利息”?
原告郭某和被告王某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2020年到2025年这五年间,郭某因为生意需要,前后多次向王某和其丈夫柴某借钱。因为信任,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利息。
可就是这个口头约定,埋下了巨大的隐患。王某称双方约定的月利率最高达到了2角,换算成年利率就是240%。到了2025年算账时,郭某发现自己前后已经转账了1797万余元,而对方的出借总额不过1593万余元,自己多转了足足 200多万。
郭某认为,自己多付的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将王某和柴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 166万余元的不当得利。
法庭激辩:高息到底受不受保护?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郭某拿出了所有的转账记录,并且按照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计算出自己超付了166万余元。被告王某则拿出聊天记录,称利率都是郭某自己主动提出的,自己收取的都是合法利息,没有理由返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双方约定的高额利息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保护的上限,构成不当得利,判决二被告返还超付资金。二被告提出上诉,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划重点!民间借贷避坑指南
1. 民间借贷利率不是想定多少就定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目前大概在12% 左右。
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月息2角,年利率高达240%,远远超过了法律红线,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
2. 已经付了的高息,可以要回来
原告已经支付的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属于不当得利。因为被告取得这些钱没有合法的依据,同时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所以应当予以返还。
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返还原告郭某160余万元。
3. 口头约定风险巨大
本案中,若不是双方都保留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案件事实很难查清。在此提醒大家,哪怕是亲友之间借钱,也一定要签订书面借条,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以及还款时间。
总结要点:
1、签订书面合同:无论关系多好,一定要写借条,明确本金、利率、还款日期。
2、利率约定要合法:约定的年利率不要超过四倍LPR,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3、留存转账记录:尽量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并且备注用途,不要使用现金。
法官寄语:
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重要方式,但是一定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高利放贷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会触犯刑法。大家在借钱或者出借的时候,一定要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因为一时疏忽而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通讯员:樊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