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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全年主要业务数据通报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柴川 | 发布时间: 2021-04-01 08:42

  2020年1至12月,新绛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12月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7人,不批准逮捕27人。提起公诉230人,不起诉9人,收到并审查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6件300人,提出抗诉21件。

  #刑事执行检察

  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6件,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件,办理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违规)案件22件,核查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218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

  #未成年人检察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不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2人,改变管辖案件1人,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作出不起诉3人,提出抗诉1件,开展法制宣讲活动15次,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办理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

  #控告申诉检察

  利用网络接待分流群众信访案件共计42件,其中规范受理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案件35件,控告案件4件、行政监督1件,刑事申诉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3人,包括未成年人2人;公开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件5万元。

  二、民事检察

  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7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3件,息诉案件5件。

  三、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1件,立案5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件,通过磋商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省院移交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其中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4人,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15件,提起公诉61件93人,出庭支持公诉61件。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批准逮捕14人,审查起诉移送管辖案件1件22人,出庭支持公诉1件5人。

  2020年1至12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7件,其中检察长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1件(主持大案组办理4件),提起公诉案件14件(主持大案组办理7件),办理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5件,主持办案组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案件6件;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3件,提起公诉案件31件,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6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案件15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2件。

  2020年1至12月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