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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调研组在运城调研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6-2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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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至17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文辉率调研组深入运城市检察院、盐湖区检察院、永济市检察院开展调研。

调研组在永济市检察院、盐湖区检察院调研了案件管理、检察听证、控告申诉检察、检察队伍建设和品牌创建等工作,在运城市检察院调研了大数据指挥中心相关工作,并与市院领导班子和基层院检察长座谈交流。调研组还在运城市指南针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调研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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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调研组在永济市检察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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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调研组在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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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调研组在运城市检察院调研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运城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稳步向好的态势,在创新打造刑事诉讼高质效办案全流程监督工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强化基层院特色品牌建设、加强检察人才培养等方面表现突出,探索形成多项“运城模式”“运城经验”。

调研组强调,运城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地方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定扛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准确把握法典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紧扣生态保护重点,统筹做好惩治刑事犯罪、纠正民事侵权、促进依法行政、解决公益损害等工作,以法治之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各地和各院实际,在工作中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研究,及时探索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认真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结合各地实际,强化综合履职,健全全链条打击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协同文物、文旅等部门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履职保护好山西文化文物资源、如何通过保护让文物“活”起来的研究,推动山西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和省检察院具体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实际,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贯通行刑纪衔接,同时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把严的基调贯穿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协同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有关课题的研究,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进一步抓实“三个管理”。积极巩固和拓展大数据办案平台在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中的运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城模式,切实把“三个管理”融入到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中,提升管理质效。关注本地办案实效,特别是对一些薄弱的业务数据要加强工作研判,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固本培元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省市县三级院要共同加强对全科检察官的研究和探索,同时学习好、解读好、运用好近期出台的检察队伍管理新文件新政策,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结合学习教育,与时俱进提升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一体管好人、管好案、管好权,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运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立刚,运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