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正确打开方式”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8-06 10:17
“我不服,我要上诉!”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被告A医院的负责人情绪激动地将判决书拍在桌上,声称不服判决,要将官司打到底。
术后恢复不佳引发医患纠纷
2022年9月,原告刘某某因右膝疼痛到被告A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同年10月,A医院为其实施膝内侧半月板后角切除术,术后原告腿部长期未好转,且伴随疼痛麻木。2023年2月至4月,原告刘某某先后在B医院、C医院治疗。原告刘某某认为被告A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后诉至法院,要求A医院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86491.47元。经司法鉴定,A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原告病情加重存在因果关系,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结合双方的诉辩意见和证据,法院最终判决A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73512.69元及诉讼费841.5元。
法官释法说理化解上诉心结
判决下来后,A医院的李院长看着判决书,脸色很不好。“原告在别的医院看腿伤,凭什么治疗高血压的费用也要让我们承担?”他当即表示要上诉,语气十分坚决。
了解到李院长的上诉想法后,承办法官与其进行耐心沟通。“李院长,关于判决书里的疑问,咱们可以好好聊聊,有不理解的地方我可以向您释明。”
“判决书里其他内容我都能理解,但治疗高血压的费用也让我们承担,我不能接受。”
承办法官随即拿出原告提交证据材料里的病历说:“李院长,我知道你们医院想少承担些医药费,但你们都是专业的,应该知道医院治疗具有整体性,原告有高血压病史,术前不控制血压不能手术,术后血压不稳会影响恢复,控制血压也是治疗的一部分,和其他治疗没法分开。”
听过这番话后,李院长的情绪明显缓和下来,言明自己回去再思考思考。之后几天,承办法官又和其通了几次电话,解释相关规定,讲述案例库中的类似案例。在多次释明沟通后,李院长主动打来电话说:“法官,我想明白了,不上诉了,我们按判决内容进行赔偿。”
第二天,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来到法院,被告当场履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场险些上诉的纠纷在一次次释明沟通中得到了化解。
司法释明推动医患纠纷实质化解
医患纠纷是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案的顺利解决,在于人民法院把实质解纷理念贯穿诉讼始终,通过司法释明,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的信服。司法释明工作不仅消除了当事人的误解和疑虑,也减少了衍生诉讼案件的发生,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运城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做好全流程司法释明工作,把定分止争目标嵌入诉讼全流程,推动纠纷化解从“案结事了”向“事了人和”的深层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