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寻踪,三次调整!这起抚养费执行案,让法律有了 “人情味”
来源:夏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10-27 10:12
2017年8月,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婚生子由父亲小文(化名)抚养,母亲小雪(化名)则需支付相应抚养费。然而判决生效后,小雪未履行义务,且失去联系,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孩子的权益迟迟未能得到保障。
直至七年后的2025年10月,案件执行迎来转机。小文得知小雪的弟弟将于10月19日举行婚礼,推测小雪极有可能返回参加,遂第一时间将线索提供至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考虑到婚礼现场执行可能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不必要的困扰与影响,执行干警秉持文明执行理念与善意执行原则,决定暂缓行动,待婚礼次日、亲友散去后再行前往。10月20日清晨,干警驱车赶至小雪弟弟家中,果然找到了失联多年的小雪。

然而,现场情况却出乎意料——小雪又生育一子,孩子尚在哺乳期,且当时因身体不适哭闹不止。面对此情此景,执行干警充分考量小雪作为哺乳期母亲的特殊情况,以及孩子的健康需求,决定暂缓执行,待孩子康复后再请小雪配合调查。

次日下午,小雪在家人的陪伴下携幼子来法院。但孩子啼哭不止,紧抱母亲不愿分离,小雪无法进入法院配合调查。为兼顾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与对孩子的人道关怀,执行干警再次作出暖心调整——主动走出夏县人民法院,在法院大门处为其开展调查工作。

最终,小文考虑到小雪目前的情况,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了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起七年的悬案终于有了结果。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执行也不应是简单的强制。从婚礼现场到法院大门,在这起跨越七年的抚养费执行案件中,法院干警的三次暖心转身,既坚守法治原则,保障了案件顺利推进,也尊重了母亲与幼儿之间的情感纽带,更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始终贯穿的“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展现出新时代执行干警专业、理性、文明、人道的良好形象。
通讯员:樊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