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温情促和谐
来源:新绛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1-04 10:26
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在婚姻登记次日即起诉离婚的婚姻纠纷案件。针对案件特点,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开展调解工作,以耐心沟通化解矛盾隔阂,用专业释法明晰权利义务,最终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和平分手。当事人深受感动,专程送来锦旗致谢。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相识当日即办理结婚登记,次日因发生口角,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被告拒绝到庭应诉,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并未简单进行缺席审理,而是主动前往被告家中开展了调解工作。通过多次面对面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婚姻关系难以维系,被告只是因情绪抵触不愿配合诉讼。
为打破僵局,法官向原告详细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换位思考。原告随后表示自愿返还被告婚前转账的3000元。承办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再次携款项前往被告家中,从情理、法理多角度进行疏导。最终,被告心结打开,同意调解离婚,一场因草率结婚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处理,是基层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新绛县人民法院古交法庭在家事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情感修复、人性化审理的工作理念,尤其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注重厘清矛盾根源,疏导当事人情绪,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郭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