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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妇”联动聚合力,“和馨”调解暖家事

来源: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8-05 09:36

为切实强化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进一步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诉调对接联动机制。2026年5月,万荣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专门设立了婚姻家庭特色“和馨调解室”,对婚姻家庭纠纷实行委派妇联调解,法院员额法官、调解员专业指导,通过情理疏导与法律释明相结合的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最高限度筑牢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

近日,万荣法院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委派至县妇联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法院提供法律指导、协同参与联合调解,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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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孙某(女)与被告裴某(男)登记结婚后,先后生育一对双胞胎女儿与一个男孩。双方因婚前缺乏了解,在婚姻期间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不断,现已分居三年之久,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后,立案工作人员考虑到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三名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探视及未来成长问题,法律关系明确但情感因素复杂。为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工作人员决定,首先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机制,将其委派至县妇联婚姻家庭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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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委派后,县妇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权益部负责人聂雅芳担任该案的调解工作。妇联本着维护家庭完整、劝导夫妻和好的初衷,多次对双方进行情理疏导、劝说维系婚姻,但双方对立情绪较深,均无和好的意愿,仅就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权归属争议较大,调解和好未果。

随后,妇联主动对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李焕金,并邀请员额法官共同介入。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完善整理证据材料,针对双方争议的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探视权问题,继续开展联合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员额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全程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双方工作状况、居住条件、陪伴时间、教育照料能力等实际情况,细致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相关法律规定,纠正当事人“争夺抚养权就是爱孩子”的错误认知,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解除、子女抚养问题。

调解员李焕金从孩子成长、教育陪伴、心理健康角度出发,以亲情为切入点开展心理疏导与情理劝导,劝说双方摒弃对立情绪,共同为孩子营造稳定、温暖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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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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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情理兼顾的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步平复,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核心内容达成共识,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认可满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家事案件不止是非评判,更关乎孩童成长、家庭维系,万荣法院将持续深化“法院+妇联”家事纠纷联动调解模式,常态化开展家事矛盾前置化解工作,以柔性方式化解尖锐矛盾,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妇女合法权益。

通讯员: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