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涉毒案件
来源:河津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7-11 10:08
为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毒、拒毒、禁毒的自觉意识,近日,河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三起涉毒案件集中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七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一:羊圈制毒工厂"覆灭"记

2024年5月开始,任某某多次购买用于制造毒品咖啡因的原料茶碱,伙同任某一在租赁的羊圈内制造毒品咖啡因,并贩卖制成的毒品咖啡因及原料茶碱、硫酸二甲酯。公安现场查获白色粉末状疑似毒品咖啡因14.53千克及制毒工具若干。经鉴定,所查获的白色粉末状疑似毒品物中检出毒品咖啡因成分。
经河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任某某、任某一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对被告人任某某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对被告人任某一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案例二:家庭作坊式制毒案

2024年5月,被告人武某某多次伙同他人在其住处制造毒品(当地人俗称“面面”)。公安现场查获白色粉末疑似毒品咖啡因29.25克及其他制毒工具若干,并从洗衣机中提取到疑似毒品残留物0.56克。经鉴定,所查获的白色粉末状疑似毒品及洗衣机中疑似毒品残留物中均检出毒品咖啡因成分。
经河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某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依法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
案例三:跨区域制贩毒网络瓦解

2023年开始,被告人陈某某多次雇佣杨某某为其购买制造毒品咖啡因的原料茶碱、硫酸二甲酯,同他人制造毒品予以出售;同时将茶碱、硫酸二甲酯又卖给他人制成毒品咖啡因38.5千克,并回购12千克毒品后予以出售。另外,被告人孙某某介绍他人从陈某某处购买毒品12.5千克。公安现场查获白色粉末状毒品疑似物14.2952千克、疑似茶碱125.775千克以及制毒工具若干。经鉴定,所查获的白色粉末状毒品疑似物均检出毒品咖啡因成分,茶碱疑似物均检出茶碱成分。
经河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杨某某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孙某某行为构成犯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扣押违法所得人民币8850元;对被告人杨某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对被告人孙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彰显了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涉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河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毫不动摇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不断推进人民法院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平安河津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张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