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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妇联在河津法院开展《民法典》第七场宣讲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09-16 17:45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张卓瑞)9月14日下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运城市妇女联合会在河津法院举行《民法典》第七场宣讲活动。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杨云芳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条款的解读”,中院民五庭副庭长路志杰以“民法典物权编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为题,为河津法院全院干警和河津妇联干部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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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云芳副庭长从婚姻家庭编的体系概览、生效后对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编的亮点、热点与难点三个方面,为大家做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点条款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适用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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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自己多年的家事案件审判经验,围绕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她以案释法,对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效力、夫妻婚内事务、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财产照顾无过错方、离婚补偿制度、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及处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延伸阐述,对于大家在今后工作中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尤其为妇联干部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妇女维权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路志杰副庭长首先就民法典物权编的体系结构和各分编的主要内容做了简要介绍,接着,他着重讲解了物权编与物权法对比的17个变化亮点,包括所有权分编4个变化亮点、用益物权分编4个变化亮点和担保物权分编9个变化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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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他结合案例讲授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行使规则;业主大会的成立规则、表决事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相关问题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使规则、按份共有权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行使条件、侵权救济和连环转让合同中的物权变动规则等新增条文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为大家更加准确理解、适用民法典物权编提供了有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