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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检察院开展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活动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5-19 15:32

  近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进行专项督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该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将监督范围延伸到自然保护区环境与资源方面,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该院积极与该市林业局对接,在环保、农委、畜牧、河务等相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检察干警深入阳村乡、清涧街道段湿地自然保护区,结合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各乡(镇、街道)“举一反三”情况,对保护区内部分餐饮业、养殖场、高钙灰、煤渣场等违规项目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勘察了湿地自然保护区各违规项目情况,宣传讲解了督查工作范围及重点,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希望各部门加强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台账管理,落实整改销号,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