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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

来源:河津法院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5-21 10:07

近日,在河津法院第二审判庭,民事审判团队长张治荣首次利用网络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经了解,该案原告居住在本市市区,而被告韩某居住在黑龙江省,路途遥远,届时无法来院参加离婚庭审。根据被告委托律师周某的申请,张院长在和法官助理研究后,认为该案符合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的条件:一是法庭的技术条件及案件另一方的当事人所在地的电子设备适合;二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庭审;三是案情不是过于复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案件可以进行远程视频开庭。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本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积极为该案的视频审理做筹备工作。上午9点整,庭审准备工作就绪,主庭设在我院第二审判庭,分庭设在被告韩某现住所地。开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之后对庭审流程视听电子数字文档刻录数字光盘入卷。

  张院长首先在笔记本电脑中启用微信视频通话功能,对方被告韩某接受。两地间视听信号传输稳定、录音录像效果清晰。首先进行原、被告双方的身份确认,通过视频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进行了核实,双方对彼此的身份确认无异议。经当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由被告韩某的委托律师签收。

  此次远程视频开庭是我院积极践行司法便民的一次积极探索。在特定情况下,以网络视频音频等技术为连接媒介,将审判庭设置为主庭和分庭形式进行的庭审,是传统庭审形式的有益补充。远程视频开庭的便民性、技术性、异地性特点,必将在提高司法效率、提高便民诉讼服务水平、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