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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疫情之下的执行,不握手也能言和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0-02-24 10:16

  运城长安网讯  当前疫情进入全民防控的关键时期,稷山法院的执行干警们防疫执行两不误,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执行方式,一边忙碌在防疫的一线,一边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电话、微信等方式办理案件,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多途径实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曾向程某借款26000元,借款到期,李某一直未还。程某多次催要,始终没有效果,遂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李某仍未按照协议内容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实施三组负责人段焕东接到案件后,通过电话联系、线上查控、线下走访后得知,李某长期在外,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之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区正不同程度实施封闭管理,执行实施三组负责人段焕东预测李某此时应该在家。疫情期间,不便进行线下找寻,段焕东安排干警电话联系李某,李某谎称自己在外打工并未回家。

  段焕东不放心,与村委会确认后,得知李某正在家中,并未外出打工,即刻通过电话跟李某做工作,严厉训斥其欺骗行为,告诫其一味躲避不是办法,只要一天未履行完毕,法院就不会放弃执行,眼下最应该做的是积极解决......之后,又积极联系该村疫情防控小组,几方力量从中调解,李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并向法院转来案款10000元,剩余欠款跟程某达成和解履行协议。

  稷山法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查控,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扎实推进执行工作开展,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靳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