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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神速暖人心 锦旗飘飘表谢意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3-07 15:3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腾戈)2022年3月1日,朱先生来到盐湖公安分局大渠派出所,将一面印着“警企携手筑和谐,破案神速展雄风”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快速破案,并为其追回被盗的手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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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下午4时许,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手机在工厂宿舍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逐一排查,分析研判,仅用三个小时就成功锁定嫌疑人李某,民警随后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男,42岁,临猗县人,有盗窃前科)对自己盗窃他人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盐湖公安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民生“小案”侦破力度严厉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