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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送锦旗感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伸出援助之手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9-09 09:23

  运城长安网讯 9月6日上午,在盐湖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法律援助中心专区,79岁的受援人刘智杰送来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显党恩,免费服务暖人心”的锦旗,向法律援助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对其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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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刘大爷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合影。

  去年11月19日,李某驾驶一辆红色小轿车从运城市解放路大朗淘沙洗浴中心由东向西驶出至非机动车道时与刘大爷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至该处发生相撞,致使刘大爷受伤,形成交通事故。11月30日,由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全责,伤者刘大爷无责。因被告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三个被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期间案件公开审理,被告未出席,而且三个被告一直推诿责任。

  2019年4月17日,步履蹒跚、精神憔悴的刘大爷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认真细致了解完刘大爷的事件详情后,立即向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郭继红作了请示。当时,郭继红主任正在北郊的公共法律中心调解一对为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小年青夫妻,完后急忙又赶往政务大厅,亲自接待了受援人刘大爷并通过审查案情符合援助范围对其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把案子分派给了李养林、翟肖红两位工作人员。

  翟肖红细心地指导大爷做了详细的案件登记,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郭继红、翟肖红和志愿者李养林对案件进行了全程跟踪,始终恪守工作职责,该案于2019年5月8日立案,法院以受援人出示的证据不足,主体不当为由驳回相关诉讼请求。

  由于工作人员日常上班期间业务比较繁锁,于是郭继红就又委派两位工作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陪同大爷前往稷山做了伤残鉴定以及其他调取证据事项。本案于7月27日再次立案,9月2日开庭,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至此,刘大爷心里的石头终于快要落地了。

  

八旬老人送锦旗感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伸出援助之手

  郭继红表示,在法律援助方面,国家政策好大力支持工作,让老百姓满意是法律援助中心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他呼吁更多的老年人能够到这里寻求帮助,未来,法律援助中心也会继续加强宣传,做好普法寻求工作,帮助更多人解决法律难题。刘大爷也表示,来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没有来错,能这么快地办理很开心,工作人员细心的服务让人觉得很感动,真的很感谢,并表示以后身边的人遇到法律上的事情,一定让他们第一时间来这里寻求帮助。

  此次案件中,工作人员细致周到的服务充分彰显了优质的服务水平,其中,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李养林其实是一名退休的司法机构人员,在自己闲暇时间过来做法律志愿者,虽然已经退下来了,但依然发挥自己的余热,用善意为这个社会贡献光亮和温暖,不禁让我们发自内心的钦佩。

  据统计,今年截止目前,盐湖区政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0余件,帮助弱势群体有效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受群众好评,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刘大爷是法律援助受众群体的一个缩影,送来的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未来,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会继续坚持“应援尽援优援”的服务理念,最大程度发挥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