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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顺利通过省一级标准复核验收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赵婕 | 发布时间: 2020-10-16 16:37

       10月15日,由盐湖区档案馆馆长白武红、区档案馆副馆长曹芳平、区档案馆研究馆员董阳光一行三人组成的联合验收考评小组对盐湖区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复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验收。盐湖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双武,办公室副职以上干部和档案室全体工作人员陪同并配合考评验收工作。

      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等办法,对盐湖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复检评议汇报会上,盐湖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峰从软硬件建设、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方面详细汇报了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考评组对区法院档案室、查阅室等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了实地察看,并根据考核标准严格检查了软件、硬件设施,仔细审查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在经实地考察与听取汇报并严格对照《标准》逐条打分后,考评验收组一致认为,盐湖区法院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开展档案规范化建设,标准高、工作实,符合“省一标”要求,达到了复查验收条件。

       白武红对盐湖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了硬件有保障、软件有落实、管理有专员、工作有成效,但还应对照《标准》更加严格要求,查缺补漏,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李双武代表院党组对考评组一行到来表示欢迎,并指出,人民法院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资源,真实记录和反映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也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既是基础工作,也是保障工作,是展示人民法院审判历史面貌的重要凭证。考评组专家和领导此次复检考核,对区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起到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健全制度、查缺补漏的巨大提升和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盐湖区法院将进一步明确法院档案管理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思维统领档案工作,努力建成一个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功能多样,高效服务,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全面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更好地发挥司法档案在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