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司法局开展“发挥组织作用,深化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崔志攀 | 发布时间: 2018-11-14 10:5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志善)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锋引领作用,11月12日,绛县司法局在本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了“发挥组织作用,深化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收到实效。

活动中,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省市县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县委印发的扫黑除恶工作应知应会要点,使广大党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做到了心中有数、肩上有责。党组书记、局长朱利民强调了四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清醒认识黑恶势力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美好生活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这场战役要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上紧紧跟随,切实净化组织细胞、加强自身建设,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扫黑除恶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组、党支部要全面把握、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真正扛起扫黑除恶的领导责任,积极配合公检法的扫黑除恶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进一步注意发动群众。要充分重视群众在扫黑除恶战役中的重要性,明确开展这场专项斗争和群众的利益需求是一致的,坚定地走群众路线,依靠组织群众发现线索、寻找证据、检举揭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让违法行为有所忌惮,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四是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介,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基本知识,让群众进一步知晓什么是黑什么是恶,有什么表现形式。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果要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对典型案件、典型人物进行充分报道,着力在社会上营造对黑恶势力、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切实长期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