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队伍 >

运城推行“3+3+3”工作法整治司法机构干部违规经商办企

来源:山西晚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6-01 16:27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真正实现“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5月27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为全面整治在职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运城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推行“3+3+3”工作法。  

据悉,“3+3+3”工作法将全体在编在职干部纳入整治范围,明确整治内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梳理3大类、19项禁业情形,明确“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的权限范围、经营范围、监管范围,确保个人“自查有据”、社会“监督有据”。组织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重点谈违规经商办企业危害性,谈相关制度规定,谈发现的苗头线索,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明规矩、守底线,不越位、不踩线。联合行政审批管理、税务部门,对全局干部及其家属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地毯式智能化数据排查,精准核查经商办企业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实行“倒计时推进、全过程督改、铁手腕清零”的整改模式,综合运用个别提醒、组织约谈、《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将其从“禁区”劝退;对拒不整改的,弄虚作假、改而不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实现“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全面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