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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检察院召开巾帼护“未”爱心团交流座谈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9-17 16:15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范洁)9月16日,芮城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县公安局三家联动,在该院召开巾帼护“未”爱心团交流座谈会。爱心团成员由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共9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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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郭娜为巾帼护“未”爱心团成员颁发聘书,所有成员当场签订承诺书,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嘉欣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状及参与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等五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

巾帼护“未”爱心团团员纷纷表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巾帼护“未”爱心团成立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的落实,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对涉未成年人规定的学习,切实强化自身的保密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李飞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案件现状、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与妇联的沟通交流等方面对县妇联及巾帼护“未”爱心团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灵宝从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人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希望能够和妇联、公安以及社会各职能部门之间建立高效的衔接机制和通畅的协商沟通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拓展,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用真诚和爱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郭娜对爱心团成员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努力践行承诺;三是要做到奉献爱心、倾注关怀;四是要经常交流沟通,做好总结汇报。希望各巾帼护“未”爱心团成员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心理疏导、跟踪帮教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活动,积极倡导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护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