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扩大)学习会议
来源:垣曲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5-06 11:07

4月30日,垣曲县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扩大)学习会议,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祥年主持,局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各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云南时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公安机关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清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等内容。
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要求,要坚持系统学、深入学,将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联系起来,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本质属性,切实在理论学习中深化认识、坚定站位、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上用心用力,始终做到在思想上固本培元、行动上见行见效。要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让“铁规矩”“硬杠杠”入脑入心。
会议强调,在全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贵州时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全体民辅警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党员干部带头在学习研讨、查摆问题、真改实改上作表率,确保学习教育不偏向、见实效,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基层减负,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通讯员:安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