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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专题教育警示会

来源:运城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9-02 10:37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纪律观念与自我约束能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8月27日至28日,闻喜县司法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召开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专题教育警示会,以“政策宣讲、案例警示、承诺践诺”三重举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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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纪律边界,筑牢监管“防火墙”

会议聚焦“明晰纪律红线”,工作人员带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配套法规中关于监督管理的核心条款,重点明确日常行为规范与法定义务,包括定期报告个人动态、外出申请审批、居住地变更、教育学习与公益活动、会客管理规定等关键内容。同时,针对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进行重点解读,清晰告知矫正对象,一旦逾越纪律底线,将依法面临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乃至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惩戒措施。通过“条文解读、后果警示”的组合方式,让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明确自身行为边界,为后续依法接受矫正夯实纪律基础。

剖析典型案例,敲响法治“警示钟”

为强化警示教育的震慑力,会议环节中,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通报了近期辖区内矫正对象因严重违规被依法处理的典型案例。对每起案例均从“基本案情、违规事实、法律适用、处理结果”四个维度展开深度剖析:如某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超期,被依法提请警告;某矫正对象多次拒不参加教育学习且失联,最终被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具象化警示,直观揭示违规行为对个人自由、家庭幸福及社会秩序的危害,以庄重严肃的氛围形成心理冲击,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遵守”转向 “主动敬畏”。

签署承诺文书,推动约束 “内化于心”

会议最后环节,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十要十不准”告知书集体签署活动。“十要十不准”内容聚焦矫正日常关键场景,既包含“要按时报告动态、要积极参与教育学习、要主动履行公益义务”等正面引导,也明确“不准擅自外出、不准隐瞒真实情况、不准接触违法犯罪人员”等禁止性规定,语言简练、指向明确。通过工作人员逐条解读,确保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准确把握要求后,郑重签署姓名。这一“仪式感”环节,不仅是社区矫正对象对“依法接受矫正”的公开承诺,更是一次自我警示、自我约束的思想动员,推动外在监管要求转化为内在行为自觉,强化其在刑意识、规矩意识与责任意识。

下一步,闻喜县将继续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以确保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权威性,同时不断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内容以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注重通过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多措并举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扎实的举措践行“矫心正行、重塑新生”的工作目标,为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推进法治闻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通讯员: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