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治 >

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运城法院交出怎样的成绩单?一起来关注这场设在司法保护基地的新闻发布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40

2023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

为在法治轨道上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运城法院

擎司法利剑,护生态文明

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

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筑牢黄河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奏响司法保护“黄河之歌”

1712047329609385.jpg

  2024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恰逢“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三周年,运城中院在“黄河·汾河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召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22年至2023年运城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峰彦主持。

  山西日报、山西法治报、黄河新闻网、山西广播电视报、智慧生活报、运城日报、运城广播电视台、运城晚报、运城新闻网、运城长安网等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运城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云芳,万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杰亭,山西黄河河务局副局长兼万荣黄河河务局局长薛建国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2021年,运城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截止2022年底,全市13个基层法院均设置了环资审判专门团队,实现了全市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

1712047390712084.jpg

(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运城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数据)

  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运城法院共审结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77件。其中,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29件,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80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0件,审结环境污染公益诉讼6件,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件。

  近年来,运城中院积极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打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格局。2022年5月,运城辖区内沿黄八县市法院联合会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形成区域内共同保护黄河的司法合力。2023年3月,运城中院发起晋陕豫三省四市中院签署《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2023年8月,运城中院、临汾中院签署《古堆泉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黄河生态保护和黄河文化保护,运城中院在重点区域设立环资法庭、巡回法庭和司法保护基地,通过“惩治+保护”的模式进行一体化保护。目前全市已成立5个专门性环境资源法庭,设立3个巡回法庭。在万荣设立了全省第一个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基地——“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平陆设立了运城黄河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在永济伍姓湖设立生态保护修复基地,在永济古城遗址设立蒲津渡文化遗址保护基地,在盐湖设立盐湖生态和文化司法保护基地,在稷山设立国家板枣公园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在全国零碳第一村芮城庄上村设立零碳司法保护基地,在运城形成了覆盖河流、流域、湿地、湖泊、森林、文物和黄河文化的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

  发布会围绕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加强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发布了2022年至2023年运城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包含土地、野生动物、古墓葬、河流等生态环境要素,涉及河道及矿产资源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黄河文化保护等多方面内容,充分展现了运城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守护生态安全的有力实践。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非一日之功。运城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本次新闻发布会适逢山西黄河河务局、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护黄河润三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主题采访活动,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峰彦接受了专题采访,介绍了运城中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情况及成效。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