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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调执新思路 搭建和谐“枫桥”路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11-07 08:4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韩晓娟)近日,稷山县人民法院翟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实现了“一件事,一次了”的良好效果。

  简要案情

  原、被告系多年朋友关系,被告因生意周转向原告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1%。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能支付原告欠款,无奈原告将被告起诉至稷山法院,请求被告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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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承认确有该笔欠款,且愿意归还,只是因生意不景气无法一次性还清。于是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为原、被告拟定多种还款方案并建议被告方一次性支付50万元本金,原告方放弃借款的利息部分。经过几番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放弃50万借款的利息部分,被告同意给付50万元借款,并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稷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力争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