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检察院首次启用“新阵容”听证两起故意伤害案
来源:夏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5-27 09:52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夏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故意伤害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这是该院听证员库完成重新组建、第二届听证员正式“持证上岗”后的首期听证活动,标志着该院检察听证工作迈入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听证现场:两起案件“开门办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就两起故意伤害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充分说明了拟作酌定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就事发经过、赔偿情况、谅解意愿等细节,向办案人员及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五名听证员闭门评议,最终形成一致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全新阵容:听证员重新任命后的“第一课”
此次听证会意义特殊——这是夏县听证员库换届后,新聘任听证员首次参与检察听证活动。新一届听证员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不同领域,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和专业优势。
意义诠释:检察听证的“三个价值”
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检察听证将原本封闭的审查决定过程置于社会和公众监督之下,案件是否作不起诉、为什么作不起诉,由当事人“当面说清”、听证员“现场评理”。这种“看得见的正义”有效消除了当事人和社会对“暗箱操作”的疑虑。
以听证赢公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两起故意伤害案均属轻微刑事案件,若简单“一诉了之”,可能激化矛盾;若“一放了之”,又难以释解被害人及社会公众的疑问。听证会上,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听证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劝导,当事人当场表示服气、谅解。这种“对话式司法”真正做到了化解矛盾、修复关系。
以监督促规范,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听证员独立发表的评议意见,对检察官既是参考也是约束。同时,听证过程倒逼检察官把案件吃透、把法理讲明。重新任命后的听证员队伍结构更优、专业性更强,他们的“外部视角”将有效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下一步:让听证成为办案“新常态”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检察改革的深化, 检察权运行适度公开化、透明化、诉讼化成为现实需要。检察听证对检察机关而言意味着更多的办案投入, 之所以还要做这件事情, 是因为它意义重大。通过召开听证会, 借助听证员等社会力量的参与, 将案件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有利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检察听证,不是“走过场”的仪式,而是“求极致”的法治实践。2026年,夏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首期听证会为起点,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将公开听证范围拓展至不起诉、申诉、司法救助等更多案件类型。我们期待,这扇“阳光司法”的窗口,照亮更多人心中的法治信仰。
通讯员:樊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