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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研判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10-21 10:20

  为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稳定”专项活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三零”创建,10月20日,绛县司法局召开10月份人民调解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县司法局局长朱利民、分管副局长李俊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全体工作人员及10个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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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总结交流了近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前段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研究部署了近期工作。

  会议要求,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思路,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注意掌握分析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坚持预防在先。农村人民调解组织以村为单位,县城以小区或网格为单位,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乡镇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重点类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专项集中排查。对苗头性问题早消化,坚持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解决,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预防,变被动调处为主动化解,及时有效地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要做好人民调解案卷质量审核工作,一丝不苟地进行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文书格式完整性审核、立卷规范性审核;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于整个人民调解工作之中,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和行之有效的方法,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化解长期困扰基层的疑难、遗留问题。努力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张志善 张腊穗 石广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