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焦点 >

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9-20 09:02

  一、运城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张新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国庆节假日值班期间,张新民以联系业务名义,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携带家属等人到芮城某景区游玩。2018年4月,张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河津市国贷局局长杨昌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杨昌辉在任河津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期间,违规发放下乡补助、节假日值班补助、车辆燃油补贴等共计106295元。同时,杨昌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杨昌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该中心纪检组原组长杨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稷山县太阳乡人大主席杨红伟借胞弟操办婚礼之机邀请辖区村干部参加宴请的问题。2018年6月,稷山县太阳乡人大主席杨红伟借其胞弟操办婚礼之机,邀请其包片区域的4个村8名村干部参加宴请,收受礼金每人100元,共800元。2018年7月,杨红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闻喜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刘福虹违规长期借用其他单位车辆等问题。2014年1月,刘福虹以业务合作为由,要求闻喜县某医院购买1辆大众轿车供交警大队使用,至2017年12月将该车退回。2017年6月,交警大队违规发放下乡扶贫燃油补贴55500元,刘福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刘福虹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刘福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垣曲县华峰乡妇联主任马丽娜违规操办其母三周年问题。2018年2月1日,马丽娜在操办其母三周年事宜中,授意他人通过手机信息方式向华峰乡政府部分工作人员及下辖村干部通知操办其母三周年一事,并违规收受礼金800元。2018年7月,马丽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