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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12-24 09:23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同时对全省节点监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具体如下:

  1. 吕梁市方山县县委原书记王锦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6月,王锦锋因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王锦锋又3次在该县某单位食堂和县宾馆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涉及金额5400余元。2020年9月,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王锦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锦锋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20年12月,省委决定免去其县委书记职务。

  2. 临汾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科原科长王林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礼金等问题。2020年3月,王林带队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违规接受某门诊部负责人组织的宴请,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并违规收受3000元礼金。9月6日晚,王林与其同学聚餐,安排该门诊部负责人结算相关费用,后又要求在KTV场所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期间与他人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9月,王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调离市卫生监督所;临汾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皇甫坚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3. 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北格集中供水管理站原站长杜卫平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2月至2019年9月,杜卫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数十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金额共计2.1万余元。2020年9月,杜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海山,人事科长赵长玉、科员庞枭萌工作流于形式、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7月,马海山任组长,赵长玉、庞枭萌为成员组成考察组,对该局拟公开招聘的18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和考察。期间,违规将考察函交由报考人员转递所属单位,且没有告知招聘单位必须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考察意见报回后,马海山、赵长玉和庞枭萌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5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聘用。2020年8月,马海山、赵长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枭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大同市平城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边国泉、张建忠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查摆剖析材料照搬照抄问题。边国泉、张建忠对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应付了事,2017年度、201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内容高度雷同,且对查摆出的问题未认真整改。2020年6月,边国泉、张建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廉洁过节。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韧劲,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突出警示预防,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强化压力传导、压实责任,盯紧盯牢关键部门、关键环节,通过约谈提醒、自查自纠,督促抓好监督管理。要深入查摆制度建设执行方面的短板弱项,及时跟进完善,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制度建设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强大的制度执行力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决守住重要节点,着力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用车、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节日病”;着力整治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着力查处以纪念脱贫攻坚成果为名建馆办展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要强化统筹协调,通过拓宽举报渠道、收集舆情动态、部门联动协作、深入明察暗访等方式,构建衔接顺畅、协作有力的监督格局。要强化精准思维,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公开曝光,对问题频发、失职失责和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要聚焦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对以案促改情况和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抽查检查,推动把整改成效、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省纪委监委发布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方式。来信请寄:山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30021),举报电话:0351-12388,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同时,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四风’随手拍”专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