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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处土地及房产强制清场

来源:运城晚报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10-22 17:04

  近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了一次强制清场活动,将面积为49.89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8300多平方米的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山西省某建筑公司。

  此次执行起因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014年5月5日,市中院作出(2014)运中商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山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山西省某建筑公司工程款2100余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人对所承建的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014年6月26日,山西省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市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后经协商,双方均同意和解履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

  2017年6月28日,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经两次拍卖,案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流拍。2018年6月,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同年9月,市中院裁定案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归申请人享有,但被执行人一直不予迁出。经执行人员多次协调,被执行人一直拒不见面。为了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市中院依法决定对涉案49.89亩土地及房产实施强制清场。

  10月12日上午7点半,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前,3台警车,20多名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公证人员整装待发,在市中院执行局政委张平发布“出发”命令后,即刻奔赴执行现场。

  到达现场后,司法警察立即拉起警戒线,对现场进行布控,疏导围观群众。执行干警按照行动预案,分组对职工宿舍、餐厅浴室、锅楼房、门房等地点进行物品清点、取证造册。执行行动中,外围警戒、强制开锁、清点登记、物品搬运、拍照录像等一系列行动紧张有序地运转开来。物品核查无误后,再由搬家公司组织人员展开物品搬运。

  由于事先制订了完备的执行实施方案,此次清场活动在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下,执行干警们从当天上午8时到晚上8时,连续奋战了12个小时后顺利结束。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以及对当事人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表达了感谢。(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