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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出台重点制度43项!省公安厅推动教育整顿常治长效

来源:山西政法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2-28 16:02

  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党委决策部署,将建章立制作为教育整顿重点工作贯穿始终,深挖顽瘴痼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根本性矛盾,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起底,以急用先行、配套衔接、符合实际、好用管用为原则,推动形成覆盖公安工作各领域、权力运行各方面、队伍管理各环节的制度机制体系,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公安厅先后制定出台215项制度文件,其中重点建章立制制度43项,有力推动了厅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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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党委20次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逐项研究建章立制重点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一体推进“查改治建”。各单位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谋划,强化督促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梳理查找条线业务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建章立制的精准性。

  对于健全完善政治建设制度,全面强化政治建警,省公安厅新修订出台《山西省公安厅工作规则》,明确了坚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推动净化省公安厅政治生态,确保公安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步配套修订《山西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山西省公安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山西公安机关论坛、讲座、形势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制度》等,确保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对于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滥用强制措施、逐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乱收滥罚等突出问题开展大调研大起底,研究形成7个问题剖析调研报告。修订《山西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健全受立案巡查制度,强力推动解决有案不立等突出问题。制定《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强化执法问题分析研判,研究加强规范执法具体措施,切实形成整治执法顽疾的工作合力。在强化交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清理并制定交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64项,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紧盯交警过度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等顽疾,出台《山西公安交警路面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记录仪使用和管理、安全防护、路面违法查处、执法监督等工作要求,同时依托队伍管理系统强化执勤交警监督管理,通过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纠治执法不规范行为。在全省推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结果网上查询功能和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询功能,不断提升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开性、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和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满意度。

  对于优化执法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省公安厅修订《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管理办法》,着力解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效率。制定印发《山西省公安机关联系走访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暂行办法》,加强完善公安机关外部监督方式方法,助推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水平。

  对于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省公安厅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出台《省公安厅党委与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专题会商实施办法》,修订《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三书一考”“四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推进从严治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警风。贯彻落实公安部禁业清单精神,出台《山西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制定印发《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纪律。细化出台《山西省公安机关关心关爱民警辅警二十条措施》《关于创新完善新时代山西公安人才发展机制的意见》,完善暖警惠警制度和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不断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省公安厅将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建章立制成果,系统总结提炼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酝酿、科学评估论证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不断固化提升建章立制的科学性实效性,使制度机制成为助推山西公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宝。